关于安师大附外高中直升生招生方案的批复
安师大附外:
你校报送的《关于我校2012年招收优秀毕业生直升高中工作的报告》(校办[2012]1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校的直升生招生方案。
二、相关具体意见,请遵照执行。
1、你校自接到批复之日起,将经批准的本校高中直升生招生方案向社会公布,并做好宣传工作;
2、请将直升生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并将拟录取名单及材料于2012年6月8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考试中心审批;
3、直升生在提前批次录取,凡被录取的考生均不再填报志愿。
附件:安师大附外2012年高一直升生招生办法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主动公开)
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关于2012年招收优秀毕业生直升高中的办法
为做好外国语学校的初、高中教学的衔接工作,更好地体现外语教育的特色,今年我校继续实行推荐优秀初中毕业生直升本校高中学习。2012年推荐直升办法如下:
(一)招收人数:
推荐直升人数:控制在高中非择校生招生数的10%以内。
(二)推荐直升条件:
我校招收的直升生必须是我校在籍、在读的应届优秀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1A4B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初中阶段被评为校级以上优秀干部、三好学生;
2、初中阶段参加省市教育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科技大赛、电脑制作大赛)中获省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或市级一等奖;
3、直升学科测试综合成绩优秀并在择优控制范围内。
(三)录取办法:
1、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高中的综合测评。
2、经过综合测评后具备直升生条件(符合三项条件之一者)。
3、学生本人自愿、家长(或监护人)同意。
4、学校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产生推荐名单,报市教育局批准。
5、公布直升生录取名单。
(四)直升生的义务与权利
1、录取的直升生应当参加全市初中毕业考试,但不得再填报其它学校。
2、凡被录取的直升生直接获得我校高中学籍;
3、直升生在高中入学时享受我校统招学生的一切待遇。
4、根据外语教学的特点单独分班,班级人数40人。
5、直升生可根据其在全市初中毕业考试的成绩以及初中阶段的综合测评成绩,享受“优秀学生奖助学金”。(见学校奖助学金办法及直升生奖励办法)
(五)关于直升生综合测评
1、“安师大附外应届初中直升综合测评”工作,首先依据芜湖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确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
2、直升生学科成绩测试综合成绩依据初三第一学期芜湖市统考、第二学期3月模考和4月期中考试成绩综合而成。
3、直升生综合测评时间定于每年5月。
(六)本办法报芜湖市教育局批准后,公布执行。
(七)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